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

[恨] 情人節去死3

人類是所有生物裡唯一三百六十五天都可以性交戀愛的動物,現在又
不是宋朝、中世紀或中東地區,特別拿來慶祝實在沒什麼意義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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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我們知道,互相說著「Happy Valentine’s Day!」根本就是欺負死人不能說話
。首先先把說這句話的那群(尤其在台灣更討厭!你耍什麼洋氣?),抱以遺憾且
關愛的眼神,他們沒有常識還烙英文。
因為我要是St. Valentine,根本就是被教廷抓來當替代品的

「幹!我又不是秦檜!我死了你們Happy三小啦!」

沒有證據顯示基督信仰裡說封聖的人有什麼神力。不然,這群傢伙絕對是把
關公當成月老拜,Valentiine會好好做戀人的任務嗎?我確信他一定是去死去
死團的成員之一,而且還是有法力那種。

比較接受的實情是,情人節是牧神節,也就是實際上應該是「騎人節」才對。

偏偏情人節流行的什麼送巧克力、送禮物、上餐廳等等,進展到這種初級程度的
戀人們,騎來騎去的機會渺茫,就算真的有機會上了,美好經驗機率不高:
默契不佳連用基本體位也屢插不中,又因為興奮過度全程只有一分鐘。
殘念。

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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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?你說我連七夕也要說一說嗎?請去翻翻自然課本的星空夏季大三
角。織女星(其實我挺喜歡這顆星星的)旁邊有四顆小星星是她的織布機,
那堵銀河旁邊的牛郎星旁邊有兩顆星星是他們的孩子。

那七夕是什麼?不就是出外打工的勞動婦女,留著養牛的丈夫扶養兩個小
孩的故事嗎?我們頂多慶幸織女不用遇到共匪嚇死人的春節運輸。何況都兩
個孩子的媽了有什麼好情人節的?

說穿了就是仙界勞動階級的返鄉團圓而已,我比較可憐那些搭橋的鵲兒們,
怎麼想他們都該變成ANGRY BIR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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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情人節的起源是愚蠢的,只是過情人節的人因此愚蠢的一個理由。
另一個是節日通常有文化脈絡和實際價值:比如中國過年讓大家聚在一起其
實根本沒有年獸、美國人壓根沒有對印地安人有什麼感恩的心情(反倒是很
喜歡剝人家的皮,只是現在改成剝火雞而已),但同樣為了團圓。

相信長久以來情人節也是一個有社會意義的時候,自由戀愛歷史很短暫,
頂多就是幾百年,這麼推算有意義的情人節應該是類似阿布或宥勝會去的那
種部落,有某個男女聚在一起打打鬧鬧的儀式一樣,給社會上的慾望青年們
尋個好對象用的。

  
可是在現在的社會還要透過這種模式嗎?有。我只想得到相親。腦中浮現
媽媽或某位熱心大嬸(人到了適婚年齡身邊總有這種大嬸),提到一個「XX
很不錯」的對象,我就想到XX以外的條件到底糟到哪裡去?

  
這倒可以解釋為什麼情人節的餐廳總是有點有趣,要不老男帶嫩女,要不
有錢醜男帶著花瓶傻B,穿著情侶裝的恐龍伴侶還說著「公公、我要吃肉肉」
的疊字語。因為這些人「實際」需要一個節日告訴社會(更多的是告訴自己),
我們是情人,我們「也在」戀愛喔!

要不然人類是所有生物裡唯一三百六十五天都可以性交戀愛的動物,現在又
不是宋朝、中世紀或中東地區,特別拿來慶祝實在沒什麼意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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